修業規則一貫修讀學、碩士學位學程課程規劃
1. 學位考試前,需將論文原創性比對結果送交指導教授及口試委員參閱。
2. 學位考試後,遵照口試委員之意見修改論文完稿,由指導教授再次確認比對結果並確認其論文內容無構成抄襲之可能。
2. 學位考試後,遵照口試委員之意見修改論文完稿,由指導教授再次確認比對結果並確認其論文內容無構成抄襲之可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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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業規則-113學年度 | 2024/09/27 | 2024-09-27 14:32:38 |
受理申請期間:每學期開學前一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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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貫修讀學、碩士學位辦法 | 2024/09/09 | 2024-09-09 17:12:51 |
一貫修讀學、碩士學位申請表 | 2024/09/09 | 2024-09-09 17:08:29 |
1. 每學期修課時數上限為9小時(不含基礎課程及企業倫理與永續發展),最低不得少於6小時。
超(減)俢者需繳交超(減)俢者申請書,經指導教授及所長同意後方可修習(如有特殊情形需經所務會議同意)。
2. 學生需從「資訊系統管理領域」及「網路行銷領域」中,選擇一領域作為主領域,另一領域則為副領域。
3. 主領域應修習必選課程共6學分及其它選修課程至少6學分。副領域應修習至少6學分,其中至少選一門該領域之必選科目。”
4. 本所學生畢業學分中得承認學生選修外系所(校)課程學分
5. 本校碩、博士班研究生入學後均依規定自行修習「學術研究倫理教育」課程,並通過線上課程測驗及格標準,經出示修課證明始得申請學位口試。未通過者不得申請論文口試。
超(減)俢者需繳交超(減)俢者申請書,經指導教授及所長同意後方可修習(如有特殊情形需經所務會議同意)。
2. 學生需從「資訊系統管理領域」及「網路行銷領域」中,選擇一領域作為主領域,另一領域則為副領域。
3. 主領域應修習必選課程共6學分及其它選修課程至少6學分。副領域應修習至少6學分,其中至少選一門該領域之必選科目。”
4. 本所學生畢業學分中得承認學生選修外系所(校)課程學分
5. 本校碩、博士班研究生入學後均依規定自行修習「學術研究倫理教育」課程,並通過線上課程測驗及格標準,經出示修課證明始得申請學位口試。未通過者不得申請論文口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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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導教授申請書 | 2025/09/16 | 2025-09-16 16:08:10 |
超修學分申請書 | 2025/09/16 | 2025-09-16 14:40:20 |
114學年-資管所課程規劃 | 2025/01/15 | 2025-01-15 15:56:38 |